由“文字狱”说开去


所属类别:杂文

所属子类:思想钩沉

文章作者:E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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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杂文世界里,数鲁迅先生的文字最具魄力,影响了几代人。鲁迅先生的行为与厚生(成仿吾笔名)的:“这位胡子先生倒是我们中国的Donquxote(堂吉诃德)――堂鲁迅!”“我们中国的堂吉诃德,不仅害了神经错乱与夸大妄想诸症,而且同时还在‘醉眼陶然’;不仅见了风车要疑为神鬼,而且同时自己跌坐在虚构的神殿之上,在装作鬼神而沉入了恍惚的境地。”(载1928年5月1日《创造月刊》第一卷第11期)言论是南辕北辙的。鲁迅先生的文字总是有的放矢进行着。“醉眼陶然”亦或者是用来取代鲁迅的“坚持”吧。读完以上的断章,就不难发现:鲁迅先生的言辞确是戳疼了某些人。梁实秋坦言:鲁迅一生坎坷,到处“碰壁”,所以很自然的有一股怨恨之气,横亘胸中,一吐为快。怨恨的对象是谁呢?礼教,制度,传统,政府,全成了他泄忿的对象。他是绍兴人,也许先天的有一点“刀笔吏”的素质,为文极尖酸刻薄之能事,他的国文的根底在当时一般白话文学作家里当然是出类拔萃的,所以他的作品(尤其是所谓杂感)在当时的确是难能可贵。这段话是很主观的。在读《旧事》和《文化历史》时(当然,这些读物不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发行的)。依旧可以从里面读出鲁迅的星点小记,笔者记得一个江希张,当年鲁迅笔下讨伐过的“满清神童”,《文化历史》里记载江希张留洋海归之后,在中国就任科技事业,深入简出。文章做了大段介绍和描写,以推翻鲁迅当年笔伐过的“神童”。这段描写,是极为客观的“描述”。当然,逝人已矣,鲁迅他不知道后来“神童”的发展,只是针对当时的《四部白话全书》和《五经白话全书》的编辑造册作了时评,江希张出书时年方七岁,鲁迅又怎知后事。这与杂文强烈的时效有关。后来读到“有人让鲁迅写蒋介石”那部分就开始思考,鲁迅先生从没写过蒋介石,往后看是:“鲁迅答道,文章并不难写,但是写了就在上海再也住不下去。”到此,鲁迅写文的目的很明确,他并非人们口中的“狂徒”或者“疯子”,相反,他的时评的确起了作用,让失去知觉的国人醒悟,至于那些骂语和后来的一番客观讨伐,他用七个字应对了:“横眉冷对千夫指”。鲁迅没有因文获罪,是他针对国人陋念笔伐,纸戈笔马中,除了有一条“三寸不烂之舌”还有控制其的“大脑”。相比下,写过“葬送蒋家王朝”的人,都被获罪,而鲁迅则因为拒绝论蒋而豁免。说到底,因文获罪的人,都被统治阶级冠以“谋逆”罪名,有些是莫须有。文人不同武夫,但也有雷同匹夫之勇趁乘口舌之快的。安禄山没有获罪,他口蜜腹剑。杨修没有谋反之心,反而被诛杀。有人在朝堂上“指鹿为马”也无人敢驳。想想,罪与非罪依赖权者是否昏庸。记得有位谋者,就是现在的“军师”(孙膑),在与同门斗智中,孙膑用“装疯”一招逃出升天。由此可见,文人中不乏匹夫之勇者,智不足而勇有余,所以因莽撞说了不该说的话,作了不该作的文章。孙膑虽不是文人,但是其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庞涓,庞涓作为另一权者军师,掌决生杀大权。通过比较得出:文人中有“匹夫”和“谋士”的区别。在《太平广记》东方朔传中有“怪哉”一说,说汉武帝行路时,看见一种虫,五官俱全,汉武帝不知为何物就问东方朔,东方朔当即杜撰了“怪哉”一说:怪哉乃秦国冤魂所化,遇酒则融。汉武帝照做了,仍有后世研究“怪哉”为何物,是不是真有其虫,东方朔其实是暗指“文字狱”一说,以鬼神之说警示帝王,所谓伴君如伴虎。清朝执政者有次不上朝,害得官员从临晨三点等到下午五点,宣布散朝后,竟然有官员急于回家吃饭而被挤死,这与文字狱无关,是个意外。文字狱是人为的,是一种带有政治胁迫的“恶意作为!”。无论是否意外,执政者没有尽力造成伤亡的,就是错误。谈到这里,想到日本一位首相,因为扶助国民的一大笔现金由于疏漏丢失而头疼不已,最后扣出自己和其他官员的“俸禄”以示惩戒。又有泰国总理他信,在其家族获得巨大利益后流泪下台,这些事虽与文字狱无关,但执政者如在政事上有所偏颇就会遭到非议,必然“失道寡助”。因为失道寡助,所以有“图穷匕现”、“博浪沙”。古时“文人无法度”的偏见是不可取信的,文人行文应该得到支持。当然,现代一些文人宣称自己患有AIDS的语言除外,那只是为了引起他人注意,诗人脱裤的则要接受一段时间的教育,再挖空脑子想,文人除了因文字获罪外还有许多种获罪的方式。二、秋后的日头,文字的匕首,说起匕首,当然是杂文首屈一指。刚结识的一位称先生这样对笔者言:“散文如母,包涵一切琐碎,当有取山泉水之灵气。杂文如父,年近五旬,刚健铿锵,沉重庄严,秉性跃然。”前半段笔者赞同,后半段逃不掉偏失,杂文的确有男子豪迈气质的突现,但,细水长流远胜于惊涛骇浪,就杂文而言,匕首一比具有短、狠的特质,但不能涵盖所有载体。没有载体,依托显然虚设。杂文不行老套的笔伐,这与类一的说人、说事、说观念、不同,对错尚不论,表现力是关键,一千个人写一个题目,不会用雷同的方式。这正剖析了“文字”之魅力。正因为文字的魅力使然,才吸引了众多“从文”者,在秦时“焚书坑儒”后,国家急需人才,秦二世在位时,用商鞅变法推行仁政。可惜商鞅后被“车裂”,想历史上总有巧合的事,曹操先斩杨修后杀华陀,以至于病入膏肓。这两事例不难看出:文字是传播工具,即前文里所提到的“载体、依托”少了这些,经验和技术就难以实行,一切都将成为空谈,更别说治理和管理一个国家。然而,执政者也有些许个人观念的偏好,就如行文人,作文不会用一种方式,文字自然千差万别。执政者也是如此,不同的人治理国家会用不同的方式。人有千种,笔(权)在谁手,谁就是王,古语:擒贼擒王。说文字狱就要从根源说起,如果文字是因其魅力而吸引人,这种吸引到底是对还是错?根据文人的“主动”来看,文字本身是没有错的。文字不会自己行文,还是被操纵,被行使的,是一种工具。只有文人这样高智商的生物才能游刃有余,行其间并乐于创作。这即是“文”之说。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,到甲骨文,到后来秦始皇统一文字,想必也是历尽千百年的磨练,成为世界一传统、一奇迹罢。字在中国,用的是属方的。四四方方,格子里居住,所谓北京片子方块字,一双筷子八仙桌……如此特色的文化,仅有China具备。解字并不容易,特别是几个字摆在一起,毛泽东文件里常说要“弃封建糟粕,取其精华”中国文化中的,要“弃”糟粕并不容易,四字成语里,就有众多与封建等级,君王统治有关的词语。阶段和制度显而易见,其例更是不计数如“牝鸡思晨”“黄袍加身”,与教条,与传统密不可分,光四字又能代表什么?只有形成长篇文章才有作为。马克思曾经说过“人类除了战争侵入,就是理解”到底是:“战争”来得比“理解”快,所以文字狱绝对比文字的理解占有优势。当理解不了时,战争必然爆发。“吴妖小玉皆成土”,亦然,好花不常开。谁又去追究“花儿二朵,各表一枝”?炎、黄二帝是始祖,与历史有关,所以不予颠覆。更多人喜欢唱《中国龙》。继“文字”之后一个缀,就是“文字狱”。就这么三个字就断送了许多文人和非文人的性命,创这个词的人只怕也有不甘心罢。笔者不清楚是造词人的一时疏忽还是事实所限,因文获罪是大众的解释。“文字狱”根据笔者的推断是:一个群体,或是一群不特定的人因统治制度偏差而得牢狱之灾。”“狱”,和文字一样,也是工具。在文人和君王之间有某些共同点,一个要表达,一个要统治。当二者起了冲突,狱就起了特殊作用。夜不闭户,路不拾遗的时代已经过去。惩罚犯罪从画地为牢开始。“狱”是惩罚手段之一,与之匹配的还有刑。而文字,是解读一个人思想、观念最直接的方法,在执行“狱”前,都需要“画押”,想必,这也是“入狱”最直接的证据。一些因君王“失去理智”赴“狱”冤死的文人到底是行文人中的一部分,文人不会因“文”入狱而退缩,笔者就借此为历史上血肉铸成的“文字狱”缅怀一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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