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两步走


所属类别:行业动态

文章作者:2006-10-09 07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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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俞靓尚晓阳北京报道

保监会日前下发通知,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行业同时执行财政部今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。各公司最迟在2008年1月1日前,要根据新会计准则完成管理流程和会计核算系统的调整。

这份《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称,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的总体方案为“同时切换,分步到位”。所谓“同时切换”,是指全行业统一从2007年1月1日同时切换到新会计准则。所谓“分步到位”,就是将全部实施过程分为两个阶段,先易后难。

第一阶段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实现“会计报表层面的切换”。各公司在现行会计核算系统生成会计报表的基础上,针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点,将旧制度下的会计报表切换成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报表,即调表不调账。

第二阶段要求2008年1月1日之前实现“管理流程层面的切换”和“会计账目层面的切换”。各公司应当根据新会计准则对产品开发、精算、投资、内控程序、风险管理等管理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,将新会计准则贯彻到管理流程层面。在实现管理流程再造的基础上,各公司应当完成对会计核算系统的调整,实现会计核算系统的切换。

《通知》称,分两个阶段实施是最低要求,是完成实施工作的最后期限,有条件的公司可以一步到位,也可以分步提前完成。

保监会成立了以李克穆副主席为组长的新会计准则实施领导小组,成员包括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再保险(集团)公司、中国太平洋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及会计师事物所的合伙人。《通知》要求各公司成立以公司领导为负责人的新会计准则实施工作小组。新会计准则培训方案将另行发布。(中证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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